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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的电子商务法来了!准备好了吗?
2017-01-10 10:21

在经历多年淘宝买卖交易中,电子商务不断发展壮大,也迎来了改革的一天,之前在遇到许多纠纷问题上都难以找到合适的规律可以遵循,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就能很大程度上避免与解决这一系列纠纷。将着重对卖家的行为进行管控,各位卖家须知:


刷信誉:刷单、删差评、骚扰用户将被禁

草案规定:电子商务活动从事这,不得实施下列损害电子商务的信用评价的行为:

(一)以虚拟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有偿或者以其他的条件换取有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提升商业信誉;

(二)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他人商业信誉;

(三)骚扰或者威胁交易对方,迫使其违背意愿作出、修改、删除商品或者服务评价;

(四)篡改或者选择性披露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记录;

(五)发布不实信用评价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客观、公正、合理原则的信用评价行为。 如果商家触犯以上规定将面临最严厉的惩罚: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并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网购商品快递纠纷:快递物流应赔偿

如果电子商务交易物品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短少的,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赔偿。以加盟方式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的,加盟方与被加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商品质量有问题,消费者可要求商品相关者赔偿

草案规定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商品生产者、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要求赔偿。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不能向消费者提供平台经营者真实信息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先行赔偿。

点三erp带给各位电子商务法

电子支付账户将实现实名制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金融信息安全管理要求,造成电子支付服务接受者损失的,应当承担返还资金、补充差额,赔偿应偿利息损失的责任。


个人信息泄露,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承担责任

草案明确,个人信息指的是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收集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位置信息、银行卡信息、交易记录、支付记录、快递物流记录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用户的信息。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个人信息泄露、丢失、毁损时,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部门报告。针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未履行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草案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以下的罚款。 


点三提醒大家在电子商务法出台之时,务必认真阅读,国家为规范电商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一旦触犯条例将面临严厉的惩罚,苦心经营的店铺很有可能一落千丈甚至停业。在过去的一年中将不符合规定的商品全部下架、杜绝删差评等行为。电子商务法保护的是整个行业的秩序,只有用心经营才能走上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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